跳到主要內容區

靜宜大學-學生事務處

學務處首頁 | 靜宜大學| 登入管理 | 聯絡信箱

社團法人屏東縣原住民文教協會「113學年度下學期屏東縣原住民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

社團法人屏東縣原住民文教協會「113學年度下學期屏東縣原住民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

辦理方式如下:

一、獎助學金學生申請注意事項:

(一)申請條件:

1.設籍於屏東縣境內,值得栽培的原住民學生。

2.以家境清寒者為優先

3.學業成績必須每科都及格

4.奮發向上(學生在各方面傑出表現事實,請推薦人於申請表上詳細填寫)

5.本會獎助學金受獎學生須自製感謝卡給贊助單位,感謝卡內容須用心填寫,未能配合者請勿提報。

6.各單位提報學生名額:1至5名學生(國小至大學),皆須符合申請條件。

7.申請之大學生需簽立返鄉服務切結書(附件二)

8.錄取之大學/專生,需參與本會寒暑期返鄉服務志工活動

9.軍公教子女不得申請

(二)附件資料注意事項

1.申請表附件一上務必附上照片(近期臉部清晰生活照即可)

2.113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

3.近3個月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一份(未符合此項規定將取消資格)

4.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應屆畢業生則提供畢業證書或入學證書)

(三)惠請貴單位承辦老師或申請單位推薦人員協助完成

(四)收件期限:114年02月03日

(五)頒贈時間地點:另行文告知

二、推薦單位注意事項

(一)請申請學生或單位承辦人員將申請資料備齊後再寄回本會

(二)申請資料逾期者或資料繳交不齊者不予受理(收件截止以郵戳為憑)

三、獎學金金額

(一)國小3,000元、國中5,000元、高中10,000元、大學20,000元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