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

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辦理暨核發112學年度第1學期「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申請獎助學金相關事宜

本校原民生申請注意:

一、舊生申請期程:112/9/18-10/2 至出納組繳費後至教務處綜合業務組人工列印成績單並備齊資料於112年10月02日前送生輔組申辦。

二、新生申請期程:使用高三成績單,並備齊資料於112年10月02日前送生輔組申辦。

相關申請細節請詳閱下列文字說明:

一、請於本(112)年09月04日(星期一)至09月15日(星期五),至「原住民族委員會大專校院獎助學金申請系統」(https://cipgrant.fju.edu.tw/),上傳112學年度第1學期符合申請資格之原住民族學生名冊,並請注意下列學生因不符合申請資格,請勿上傳至系統:學分班、公費(含ROTC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延畢(修)、休退學、碩博士、五專1至3年級、學士後多元專長培力課程、學士後第二專長學士學位學程之學生。

二、學生線上填寫申請表期間為本年09月04日(星期一)0時起至10月02日(星期一)23時59分止,為維護學生申請權益,惠請貴校注意校內紙本收件截止時間,勿早於學生線上填寫申請表截止時間。

三、自111學年度起,本獎助學金金額提高如下列,惠請協助向校內學生宣傳於線上填寫截止日內申請,並鼓勵中低收入戶及低收入戶原住民族學生踴躍申請。

(一)獎學金為3萬2,000元整。

(二)一般助學金(含設籍於臺東縣蘭嶼鄉雅美族學生助學金)及中低收入戶助學金為2萬元整。

(三)低收入戶助學金為3萬元整。

四、有關旨揭獎助學金各校分配名額,俟召開「112學年度第1學期原住民學生就讀大專校院獎助學金名額分配審查會議」審定後,以另函通知各校。

五、請於本年10月18日(星期三)前,完成初審本學期所有申請學生資料後,依照實施要點於線上核定獲獎名單並送出,並注意下列事項:

(一)依據旨揭獎助學金實施要點第7點及110年度研習會回應事項一覽表,須按申請學生之「班級排名百分比」依序擇優核發獎項,一年級學生(不含二技一年級)則按高三上、下學期平均成績,惠請勿參考學生社團或活動參與度等之表現。

(二)申請學生須繳交「紙本正本成績單或成績排名證明書」,不可繳交影本或截圖之成績單,申請系統資料及紙本申請表之「班級排名、班級人數、學業成績」,須與紙本正本成績單或成績排名證明書所列一致,若學生填寫有誤請協助於申請系統及紙本資料上更正,以利本作業中心後續複審作業。

(三)進修部學生獲獎人數,以獎學金、助學金各獲配名額四分之一為限。

(四)除一年級學生(不含二技一年級)申請人數不足外,上學期一年級學生應占獎學金、助學金各獲配名額四分之一人數。

(五)在職專班、空中大學、附設空中進修學院、附設進修學院限申請獎學金。

六、各校彙整下列資料,於本年11月03日(星期五)前函送至本校,俾利如期撥款:

(一)領據(繳款機關或繳款人: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

(二)印領清冊(含獲獎人數統計表,印領清冊須請學生簽名或蓋章)。

(三)獲獎學生紙本申請表(於申請系統列印之版本並須請學生簽名或蓋章)。

(四)獲獎學生111學年度第2學期或前一學期之紙本正本成績單或成績排名證明書(須列有學業平均成績、班級排名、班級人數,並蓋有學校單位戳章);一年級學生(不含二技一年級)原就讀高中之紙本正本成績單(須列有高中三年級上、下學期學業平均成績或高中三年級該學年度學業平均成績,並蓋有學校單位戳章)。

七、若有學生未請領完之助學金款項應繳回至本校,本作業中心將定期彙整各校繳回款項檢還至主管機關。

八、本作業中心分區承辦人聯絡資訊:

(一)北一區及中區:02-2905-6398,杜瑞慈(蘿安)小姐

(二)北二區:02-2905-2195,林志強(馬興)先生。

(三)南區:02-2905-6719,趙瓊文(瑪雅)小姐。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