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資訊】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施行及相關權益保障說明

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施行及相關權益保障說明

為配合「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施行,並明確現行平埔原住民族群相關權益保障範圍,依原住民族委員會相關函文及會議決議,說明如下:

一、法規依據

依司法院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7號判決及「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相關規定辦理。

二、平埔原住民族群權益保障範圍

依「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第22條及第23條規定:

  1. 平埔原住民族群之語言及文化保障,適用「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文化資產保存法」及「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等相關規定。
  2. 除上述法律明定之保障事項外,平埔原住民並非當然適用現行法律及相關規範中以「原住民」或「原住民族」為適用對象之規定。
  3. 有關平埔原住民族群之相關權益及保障事項,將依「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三、相關權益保障

原住民族委員會已邀集相關中央機關研商平埔原住民族群權益保障事項,並將會議決議函送各機關配合辦理。

本校亦將依相關法令及主管機關規定,持續配合辦理平埔原住民族群相關權益保障工作。

四、溫馨提醒

如對「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之身分認定、權益保障範圍或相關措施有疑問,建議依主管機關最新公告及相關法規辦理,或洽詢本校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