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原住民族委員會「原民教字第1140039546號」函示說明,現將有關「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與「大專院校獎助學金服務時數抵免」規定公告如下: 一、抵免方式
全數抵免(24小時/學期)
通過「中高級以上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並具備聽、說、讀、寫四項能力之證書;
同時持有中高級認證「聽力及口說(合格)」與「閱讀及書寫(合格)」兩份證書。
每學期可全數抵免 24小時服務學習時數,不限申請學期,皆可重複抵免。
部分抵免(12小時/學期)
若僅取得其中一項合格證書(「聽力及口說」或「閱讀及書寫」),可抵免 12小時服務學習時數,不限申請學期,皆可重複抵免。
二、溯及適用
本方式可溯及至 113-1學期前 已取得助學金之學生,並依上述規定辦理抵免。
📌 請符合資格之同學留意並善加利用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