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辦理暨核發111學年度第1學期「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申請獎助學金相關事宜

本校申請資訊已公告於校內e校園服務網學務獎助學金系統,請原住民族學生備齊資料於111年10月12日前送生輔組薛淑芬老師申辦~

 

一、敬請依據111年07月20日原民教字第11100358971號令修正之「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實施要點」辦理。

二、請於本(111)年09月05日至09月19日於「原住民族委員會大專校院獎助學金申請系統」(https://cipgrant.fju.edu.tw/)上傳111學年度第1學期符合申請資格之原住民族學生名冊,並請注意下列學生因不符合申請資格,請勿上傳至系統:學分班、公費(含ROTC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延畢(修)、休退學、碩博士、五專1至3年級、多元專長培力課程與學士後第二專長學士學位學程之學生。

三、學生線上填寫申請表期間為本年09月05日0時至10月11日23時59分止,為維護學生申請權益,惠請貴校注意校內紙本收件截止時間,勿早於學生線上填寫申請表截止時間。

四、自本學期起,本獎助學金金額提高如下列,惠請協助向校內學生宣傳於截止日內提出申請,並鼓勵中低收入戶及低收入戶原住民族學生踴躍申請。

(一)獎學金為三萬二千元。

(二)一般助學金(含設籍於臺東縣蘭嶼鄉雅美族學生助學金)及中低收入戶助學金為二萬元。

(三)低收入戶助學金為三萬元。

五、有關旨揭獎助學金各校分配名額,俟召開「111學年度第1學期原住民學生就讀大專校院獎助學金名額分配審查會議」審定後,將另函通知各校。

六、請於本年10月26日前完成本學期所有申請學生資料初審及依照實施要點於線上預排獲獎名單並送出,並注意下列事項:

(一)依據旨揭獎助學金實施要點第七點及110年度研習會會議紀錄,須按申請學生之「班級排名百分比」依序擇優核發獎項,一年級學生(不含二技一年級)則按高三上、下學期平均成績,勿參考學生社團或活動參與度等之表現。

(二)申請學生之申請系統資料及紙本申請表「班級排名、班級人數、學業成績」,須與正本成績單或成績排名證明書所列一致,若學生填寫有誤請協助於申請系統及紙本資料更正,以利本作業中心後續複審作業。

(三)進修部學生獲獎人數,以獎學金、助學金各獲配名額四分之一為限。

(四)除一年級學生(不含二技一年級)申請人數不足外,上學期一年級學生應占獎學金、助學金各獲配名額四分之一人數。

(五)在職專班、空中大學、附設空中進修學院、附設進修學院限申請獎學金。

七、各校彙整下列資料,於本年11月11日前一併函送至本校,俾利如期撥款。

(一)領據(繳款機關或繳款人: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

(二)獎助學金印領清冊(含獲獎人數統計表,印領清冊須請學生簽名或蓋章)。

(三)獲獎學生紙本申請表(於申請系統列印之版本並須請學生簽名或蓋章)。

(四)獲獎學生110學年度第2學期或前一學期之紙本正本成績單或成績排名證明書(須列有學業平均成績、班級排名、班級人數,並蓋有學校單位戳章);一年級學生(不含二技一年級)原就讀高中之紙本正本成績單(須列有高中三年級上、下學期學業平均成績或高中三年級該學年度學業平均成績)。

八、若有學生未請領完之助學金款項應繳回至本校,本作業中心將定期彙整各校繳回款項檢還至主管機關。

九、本作業中心分區承辦人聯絡資訊:

(一)北一、二區:02-2905-2195,拉並˙瓦歷斯小姐。

(二)中區及南區:02-2905-6719,趙瓊文(瑪雅)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