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轄區及周邊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助學金」,於111年9月1日至9月30日間受理申請

本校申請資訊已公告於e校園服務網學務獎助學金系統,請學生於111年9月30日前自行向「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企劃經理課」提出申請。

 

一、依據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111年8月17日營雪企字第1111004958號函及該處辦理轄區及周邊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助學金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案相關訊息如下:

(一)申請對象: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小(五年級、六年級)、國中、高中(職)或大專院校以上之學生,具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身分者,且設籍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園區及周邊(苗栗縣泰安鄉、新竹縣尖石鄉及五峰鄉、臺中市和平區)2年以上(低收入戶不受設籍年限之限制)。

(二)申請日期:111年9月1日至111年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請方式:學業成績標準請參考前揭實施要點,申請人應填具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文件(110學年度學業成績單、學生證影本、申請者本人存摺帳戶影本等),於申請期間寄(送)至苗栗縣大湖鄉富興村水尾坪100號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企劃經理課。

(四)審查及獎助學金發放方式:由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組成審核小組進行審核;於審核通過15日內(以書面通知發文日期為憑)將獎助學金逕匯至申請人帳戶。

三、檢附旨揭實施要點、申請表各1份,相關申請資料得至「雪霸國家公園全球資訊網\行政服務\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命令及行政指導\行政指導文書」下載(網址https://www.spnp.gov.tw/News_Content.aspx?n=14502&s=263835)。

四、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莊小姐詢問(電話:037-996100分機401)。